第一章 “十三五”期间宿迁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情况回顾
一、取得成绩
“十三五”时期,世界经济深度调整,经贸摩擦政治化倾向日益明显,收官之年又遭遇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我市开放型经济经受住多重挑战,呈现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外资、外贸等重点指标保持持续稳定增长,部分指标增速处于全省前列。
(一)利用外资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市实际使用外资21.9亿美元,是“十二五”期间的1.14倍,新设外资项目205个,协议注册外资45.8亿美元。2020年,实际使用外资7.76亿美元,同比增长74.14%,增幅位居全省第一。
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围绕打造千亿级产业目标,大力引进龙头型、旗舰型、基地型的重大项目。“十三五”期间,新设总投资超3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64个,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0个;总投资76.5亿美元,是“十二五”期间的4.8倍,协议注册外资大幅增加,达37.5亿美元。赛得利、可功科技、可达科技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先后落户。
外资投向更加优化。外商投资领域逐渐向节能环保、信息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扩展,战略新兴产业使用外资占全市50%以上,现代服务业使用外资占全市1/4,江苏财贸科工贸城有限公司获批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
外资来源地更加广泛。外商投资来源地由建市初的10个国家和地区,增加到“十三五”末的36个国家和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前五位国家和地区分别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英属维尔京群岛、日本和萨摩亚。
引资方式更加多样。积极探索多元化外商投资方式,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股,采取股权并购等方式,积极拓展使用外资新渠道。“十三五”以来,我市外资企业增资扩股、股权并购累计使用外资近8亿美元。
外资对经济贡献度增强。截至2020年底,从税收方面来看,全市外资企业缴纳涉外税收占全市税收收入近20%;从进出口方面来看,全市外资企业进出口总额占全市进出口总额近三分之一。其中进口额占全市的三分之二;出口额占全市的近四分之一。从用工方面来看,全市企业从业人数超过100000人,其中可成科技(宿迁)有限公司用工人数超过20000人,位列我市外资企业第一,在全省近40000家外资企业中用工排名第八。
(二)货物贸易量质齐升
“十三五”以来,我市外贸进出口经受住贸易摩擦、疫情影响等不利因素考验,实现稳中快进、稳中提质。
贸易增速大幅上升。“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171.78亿美元,年均增幅12.95%,高出全省约10个百分点,其中出口额年均增长达17.59%。2018年,进出口总量首次突破30亿美元,达36亿美元;2020年首次突破40亿美元,达47.83亿美元,进出口、出口增幅位居全省第一。进出口总额占全省的比重由2015年的0.5%上升到2020年的0.74%。
贸易发展基础增强。截至2020年底,我市外贸备案登记企业3000余户,其中实绩企业798户,进出口超千万美元企业84户,有实绩和超千万美元企业数“十三五”期间年均分别增长9.66%和15.06%。一大批重点企业和新竣工投产企业带动进出口总量提升,如天合光能投产当年即实现出口2.27亿美元;赛得利纤维累计进口1.24亿美元,同比增长8.9%。
贸易结构加快升级。“十三五”期间,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塑料加工等重点产业出口量质齐升,累计出口占全市出口总量的70%,三大重点出口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占出口比重由“十二五”末的35%、19%和14%调整至2020年的25.3%、44.1%和16.2%。202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13.8亿美元,是“十二五”末的13倍。16个出口品牌获得“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总量居苏北首位;“宿迁市出口品牌”35个,品牌企业出口年均增长8.5%。
国际市场布局优化。深化与欧美等传统市场贸易合作,扩大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往来,拓展俄罗斯、东盟等新兴市场,充分利用WTO、区域贸易安排等机制,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目前已与200余个国家(地区)开展贸易往来,较“十三五”末增加30余个。出口前三位国家依次为美国、日本、英国,占全市出口比重分别为19%、7%和3.9%,主要产品包括纺织服装、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进口前三位国家(地区)依次为德国、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占全市进口比重分别为15.7%、14%和13.6%,进口产品主要为纺织原料、食品、塑料及其制品、机械设备等。对“一带一路”和东盟等新兴市场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十三五”期间,年均出口增幅分别达23.15%和29.82%,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0.2和16.87个百分点。
(三)服务贸易快速发展
2017年至2020年,我市完成服务贸易进出口11.7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4.7%。2020年,完成服务贸易进出口1.22亿美元。全市发生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共308家,贸易对象主要分布在欧洲、东南亚、美国等国家和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行业主要涉及离岸服务外包、电子信息、进口设备维修维护、知识产权使用费等领域。2020年,运输、保险等行业服务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分别占到服务贸易进出口的45.47%和15.83%;旅游服务贸易同比下降7.43%,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6.5%。
(四)境外投资平稳增长
“十三五”期间,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我市新批境外投资项目45个,比“十二五”增加15个,中方协议投资额达到2.02亿美元,是“十二五”的3.68倍。项目分布在中国香港、美国、缅甸、孟加拉、韩国、印度、马来西亚和智利等21个国家和地区;主要涉及家居纺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制造、电力和燃气等多个领域。其中在孟加拉、缅甸、马来西亚和越南等7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项目12个。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64家企业获批境外投资项目85个,中方协议投资额2.71亿美元,项目分布在六大洲的29个国家和地区。
(五)载体建设取得突破
发展贡献持续增强。全市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20年全市开发区以不到3.4%的土地面积,创造了31%的地区生产总值,42%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4%的工业增加值,贡献了85%的对外贸易,吸引了91%的实际使用外资。
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批江苏省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区;苏宿工业园区获批江苏省自贸区苏州片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并正式挂牌,苏宿工业园区率先开启省级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有序推动“一区多园”改革,首批上塘工业园区、沭阳临港工业园2家园区已纳入“一区多园”统一管理。结合小城市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动其他8家乡镇园区纳入“一区多园”统一管理。深入开展开发区区域评估和成果应用,完成案例超过400例。
跨境电商载体建设取得突破。“十三五”期间,我市接连获批江苏省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市共有跨境电商注册企业700余户,其中B2B平台企业180余户,B2C平台企业600余户,全市有跨境电商业实绩企业近200户;已建成跨境电商产业园5个,其中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3个(沭阳县、宿豫区、宿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2个(泗阳县、宿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各产业园累计投入使用面积超过3.5万平方米,集聚企业近100家。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海关监管场站正加快建设,已建成仓储面积6万平方米。阿里巴巴国际站、虾皮网、敦煌网和中国制造网等6个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相继在我市设立服务机构,为我市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综合服务;2020年7月,首票9710出口货物顺利通关。
(六)稳外贸稳外资成效显著
多措并举稳外贸。强化帮办服务,深入开展“四帮四送”活动,针对疫情影响,分企业、分行业多次开展调研,累计调研外贸企业300家次,及时掌握企业困难、问题,推动重点外贸企业第一时间复工复产100%;强化政策引导,每年出台外贸稳中提质扶持政策,年均兑现各类外贸扶持资金超千万元。2020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外贸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外贸“宿十条”),从稳定外贸发展、鼓励扩大进口、强化金融扶持、加强信保保障和强化出口服务等五个方面,明确10条具体措施,全力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困难。
千方百计稳外资。全市上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落实省稳外资十项举措,建立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协调机制,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协助解决企业用工困难问题。及时调整招商策略和方式,强化网络、电信等信息化招商方式应用,改“面对面”交流为“屏对屏”沟通。进一步加大对在谈项目的跟踪摸排,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云端线上等方式加强与投资方的沟通联系,促成项目早日签约。疫情期间,我市开展“四帮四送”助企活动,精准高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一系列新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外资发展逆势而上。及时兑现开放型经济外资项目奖励资金,2017年至2020年累计发放资金582万元,有力促进全市外资工作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外资增长不够稳定,质量规模有待提升
一是规模增长不够稳定。“十三五”期间,年均使用外资额为48234万美元,除了2016年、2020年实际利用外资出现大幅度增长外,其余年份均处于小幅度波动中,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现象。二是利用外资质量不高。经济拉动力强的大型外资项目较为缺乏,外资企业的示范效应和集聚效应不明显,没有形成上下游产业链和拉动效果。三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较少。外资主要分布在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项目较少,不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二)货物贸易总量较小,贸易结构有待优化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偏小。“十三五”期间,我市进出口总额虽然增幅较快,但规模仍然偏小,2019年宿迁GDP占全省的3.1%,而进出口总额仅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0.74%,外贸依存度较“十二五”末提高2.34个百分点,但仅为10.28%,远低于全省43.32%的平均水平。二是贸易结构有待优化。全市出口企业主要分布于纺织服装、塑料制品、板材等传统低附加值行业,但出口集聚度不高,未形成具有明显优势的产业带。同时,有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比重不高,出口产品质量、档次、附加值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上规模的贸易企业数量偏少。700家有实绩的进出口企业中,超千万美元的企业只有121家,超亿美元企业仅4家。
(三)服务贸易基础薄弱,持续发展动力不足
一是市场主体小而散。2020年,全市发生服务贸易业务的企业共308家,但绝大部分是进口设备维修维护、知识产权使用费支出等,以服务贸易进出口为主业的企业仅10家左右,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处于较低水平。二是服务贸易结构不合理。主要集中在贸易运输、旅行等传统行业领域,而金融、信息科技服务和技术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等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贸易领域,由于受制度、技术、知识和文化等基础因素的制约,发展相对较慢。
(四)对外合作发展缓慢,国际化视野有待拓宽
一是国际化战略意识不强。很多企业国际化投资视野不足,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品牌意识和核心竞争力,满足于现有经营模式,面对陌生的海外市场环境,不愿意主动谋求战略布局。二是企业走出去意愿不强。受自身能力和水平限制,我市的企业存在国际化经营实力不强、国际化经营人才缺乏、“走出去”经验不足等问题,企业缺乏“走出去”意愿。三是投资项目少且规模小。2020年我市新批对外投资项目数仅占全省的1.58%,占苏北五市的14.28%;中方协议投资额仅占全省的0.60%,占苏北五市的3.5%。缺乏大项目支撑,抗风险能力较弱,到2020年末,全市中方协议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仅3个,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仅1个。
(五)开放硬环境较为滞后,通关及运输条件亟待改善
宿迁地处苏北腹地,区位交通缺乏优势,是全省唯一没有设立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地级市,极大制约了开放型经济发展。一是缺少对外开放口岸。我市暂无开放口岸,进出口货物运输都需要抵达有口岸地区,导致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较长,同时增加了企业运输成本。二是港口资源支撑有限。我市仅有京杭大运河一条二级航道,只能作为其他一类口岸的驳运点。目前,宿迁港中心港开通的外贸航线较少,导致优质港口资源未能对进出口形成有效的支持。三是铁路运输缺失。未能连上中欧(亚)班列,对我市参与“一带一路”经贸合作造成较大影响。目前铁路洋河站不具备现代货运的条件,接续中欧(亚)班列、海铁联运的铁路运输,面临着场站基础设施薄弱、运价高和时效长等问题。
(六)国际化人才供给不足,人才引育机制需要创新
随着开放型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国际化人才供给跟不上企业的需求,缺口持续扩大。从目前情况看,我市跨境电商专业人才缺口较大,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管理、营销和运营等高层次专业人才十分短缺,已经成为阻碍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在高端人才争夺、优质项目拼抢的新型城市竞争时代背景下,受制于区位条件、城市能级、产业结构和政策资金等多种因素,我市对高层次人才、先进科创载体平台和重大产业项目的综合吸引力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宿迁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培训机构等缺少优势,人才培养滞后,人才储备不足,人才的自我造血能力不足。
表1: “十三五”期间宿迁市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
2020年 |
“十三五”累计 |
十二五累计 |
与“十二五”比较 |
货物贸易进出口(亿美元) |
47.83 |
171.78 |
146.6 |
增长17.17% |
其中:出口(亿美元) |
41.61 |
138.08 |
116 |
增长19.03% |
进口(亿美元) |
6.22 |
33.70 |
29.4 |
增长14.63% |
服务贸易进出口(亿美元) |
1.22 |
11.75(2017-2020) |
— |
— |
服务外包执行额(亿美元) |
0.7 |
1.77 |
0.71 |
增长149.29% |
离岸外包执行额(亿美元) |
0.27 |
0.36 |
0.55 |
下降34.55% |
实际外资(亿美元) |
7.76 |
24.12 |
21.1 |
增长14.31% |
境外投资项目(个) |
11 |
45 |
30 |
增加15个 |
中方协议投资(亿美元) |
0.34 |
2.02 |
0.55 |
增长268% |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宿迁市开放型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机遇
(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赋予发展新动能
从国际看,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迎来从蓄势待发到群体迸发的关键时期,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商务各领域各环节应用持续深化拓展。从国内看,以信息技术和商务科技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加快推进,国家顺应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大趋势,加快推进5G网络、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将加速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的广泛应用,将带来巨大的生产方式变革和商业模式变革。特别是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商贸流通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开放型经济转型创新发展带来强大动能。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亚太地区供给和需求的“双中心”,未来无论在需求侧还是供给侧都会发生一系列重要改变,在全面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我市可利用龙头电商企业优势,先人一步、胜人一筹,促进开放型经济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推动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有效提升,推动新旧动能顺畅接续转换。
(二)高水平开放新格局提供发展新空间
当今的中国早已融入世界经济的海洋,正在持续推进对外开放深度和广度,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新体制,形成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我国已与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19个自贸协定,率先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1),以“一带一路”为支撑的经贸往来和产能合作不断深化。我国已经成为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加快探索建设,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外资进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正在形成。这些都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市适应新发展阶段、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扩大开放中加快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多重国家战略叠加带来发展新机遇
“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和淮海经济圈等多重国家重大战略在宿迁同频共振、叠加融合,着力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为我市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推动产业对接升级、集聚发展资源、完善基础设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等提供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主动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这将有利于我市突破“行政区经济”有形边界局限,突出长三角北翼城市支撑作用,从更高的站位谋划我市开放型经济的长远发展,发挥在生态资源、土地空间、产业基础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一步深化同上海、苏南等发达区域互动互联,强力突破攻坚高铁、高等级航道、高速公路、机场等战略性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打通要素流通“断点”、“堵点”,突出产业融合,参与区域分工,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制造业承载区和供应链物流基地,以项目、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的优化带动开放型经济的优化升级,为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新的空间。
(四)宿迁“六期”交织带来发展新优势
未来五年,我市将进入工业化加速期、城镇化扩张期、新旧动能转换期、城乡深度融合期、全面深化改革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攻坚期,明确了要按照“走在苏北前列、快于全省平均、领先区域发展、赶超全国梯队”的基本思路,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奋力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未来五年,也是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十三五”期间着力打造的“对接“一带一路”、融入国家通道、突破区位劣势、构筑联江通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内外通道进一步打开;宿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获批,为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开放格局逐步形成提供良好基础。随着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将催生更给力的政策支撑、更优化的要素集成、更具活力的制度创新和更优越的营商环境,为我市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面临挑战
(一)世界经济不确定性显著增强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世界经济持续放缓,国际贸易增速大幅下滑,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加之新冠感染疫情在世界各地扩散蔓延,引发全球公共危机事件,对世界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远超国际金融危机。各国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让原本低迷的国际贸易雪上加霜,对市场的供给侧和需求端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双向冲击。国际经济政治格局复杂多变,贸易摩擦持续升级,“逆全球化”思潮不断涌动,全球化面临的深层次矛盾进一步凸显,国际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乃至经济霸凌主义阴云笼罩,加剧了世界经济的动荡性,经济的中长期风险逐步积累。
(二)外部市场拓展空间受限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主要发达国家逆全球化趋势的影响下,全球价值链加速重构,产业链和供应链深度调整,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面临重塑。大规模国际产业转移速度明显放缓,发达经济体制造业和资本回流,以印度、越南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低成本优势日益显现,在中低端持续发力,加快追赶步伐。而近年来,我市的人工工资、租金等生产要素价格不断攀升,原来的“低成本”优势等传统红利逐渐减弱,“双碳”“双控”背景下产业转型压力倍增,拓展外部市场的空间面临较大挑战。
(三)国内竞争压力日益凸显
一方面,国内发达地区制度型开放步伐不断加快,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制度红利持续释放,已经成为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和高端产业的高地;另一方面,周边区域间政策红利日益趋同,同质化竞争不可避免,尤其是在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招商引资方面的竞争更趋激烈,特别是连云港自贸区、徐州淮海经济圈的形成,在给宿迁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会通过“虹吸”效应吸走人才、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地区间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稳外贸稳外资压力将持续加大。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宿迁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四化同步绿色跨越,围绕为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贡献宿迁力量的总目标,紧扣“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的总要求,以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为发展定位,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等建设,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构建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适应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以创新驱动、质量效益为核心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围绕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先行区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新体制、打造新平台、发展新业态,推动开放型经济实现新一轮跨越发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用创新带动开放型经济迈上新台阶。
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完善多层次区域合作平台,提升对内开放合作水平。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在产业转移、要素集聚、人文交流和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协作联动和互通共享,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区域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体系和产业集群,把宿迁打造成“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
开放合作,统筹发展。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RCEP等自贸区建设,拓宽国际合作空间,拓展国际合作领域。顺应国内消费升级趋势,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服务和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协调发展。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双碳”“双控”工作,主动顺应全球绿色低碳发展潮流,积极布局碳中和,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发展支撑。推动绿色投资,设立项目引进红线,严禁引进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减少高碳、污染性对外投资,实行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实行绿色生产,发展绿色贸易,按照国际先进的环保标准进行生产和制造,获得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严控高污染、高耗能产品进出口。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国际经济竞争合作优势明显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走在苏北前列。
——货物贸易稳中提质。货物进出口保持稳定增长,年均增长10%左右;跨境电子商务成为重要增长点,实现跨境电商成交额年均增长30%左右,累计成交额达15亿美元。进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战略性资源等进口大幅增加;多元化市场更趋完善。
——服务贸易快速增长。到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力争达到2.5亿美元。技术服务、文化创意、商业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进出口在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中的占比达到40%以上。新增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企业5家,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企业10家。
——双向投资协调发展。“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实现年均增长15%左右,累计达到60亿美元;持续优化外资产业结构,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规模与比例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占比达到50%以上。不断强化外资招引,“十四五”期间,累计引进外资项目达到300个以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兴市场国家的产能国际合作水平大幅提升、国际合作方式多样化,企业“走出去”更加健康规范发展,形成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双向投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园区开放阵地作用持续增强。“十四五”期间,推动开发区加快开放步伐,打造园区开放经济高地。全市开发区货物贸易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年均分别增长15%、20%左右,到2025年,占全市比重分别达到85%、70%以上。
——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推进宿迁港开放口岸建设,加快发展港口进出口贸易,“十四五”期间,进出口集装箱吞吐量累计达到25000TEU。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中心港三期和港口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努力建成苏北运河第一枢纽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和周边区域的通关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表2: 宿迁市“十四五”开放型经济发展预期指标
分类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十四五”累计 |
年均增长 |
货物 贸易 |
1 |
进出口额(亿美元) |
47.83 |
80 |
350 |
10%左右 |
2 |
跨境电商进出口(亿美元) |
1 |
5 |
15 |
30%左右 |
|
服务 贸易 |
3 |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亿美元) |
1.22 |
2.5 |
9.5 |
15%左右 |
4 |
知识密集服务贸易占比(%) |
26% |
40% |
— |
— |
|
利用 外资 |
5 |
实际使用外资(亿美元) |
7.76 |
15 |
60 |
15%左右 |
6 |
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 |
30% |
40% |
— |
— |
|
对外 投资 |
7 |
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亿美元) |
0.34 |
0.55 |
2.3 |
10%左右 |
口岸 发展 |
8 |
宿迁港进出口集装箱吞吐量(TEU) |
300 |
6500 |
25000 |
— |
第四章 “十四五”时期宿迁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主要任务
一、构筑国际区域合作新格局
(一)深度策应“一带一路”倡议
积极参与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全方位推进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国际综合交通体系、国际产能合作、“丝路贸易”2、重点合作园区、人文交流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打造江苏北部开放新支点。借助苏宿工业园区,积极参与“霍尔果斯—东门”特区3建设。建立宿迁—苏州—霍尔果斯合作新模式,探索深度融入“一带一路”的新路径。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体系。打造“两横两纵”综合运输通道,构建综合交通枢纽网络。有序推进宿迁港口岸创建和建设,实现四个港区战略协同、同频共振。创建保税物流中心(B型)4,形成以宿迁港中心港为支点、保税物流中心、洋河站为支撑的“公铁水”多式联运体系,力争创建一类口岸。加强与徐州国际陆港、连云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海港、中哈物流合作项目、通州湾长江新出海口等物流合作,打造江苏中欧(亚)班列5的接续点。强化运河宿迁港与连云港海港、徐州陆港、淮安空港现代物流“金三角”的联动发展,推动宿迁港建成京杭运河中上游最大对外开放口岸、最大区域枢纽港口、最具影响力的内河港口、长三角北翼区域联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内河港。
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与产能合作。完善“绿洽会”全方位双向开放机制,绘制重点国家、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开放合作热力图”。支持重点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发展空间,培育壮大跨境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柬埔寨西港特区6、中阿产能合作示范园7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8等境外合作园区建设。推动激光装备、绿色建材和智能家电等8个先进特色产业园与国家级、省级境外合作园区联动发展。鼓励电商龙头企业参与沿线国家数字经济标准建设。以迪拜五大行业展、广交会、德国科隆食品展等境内外展会为重点,加大对机电制造、纺织服装、绿色建材等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的海外市场拓展力度。鼓励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精致农业,推动优质粮油、绿色果蔬,鲜花绿植、传统白酒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棕榈油等大宗商品进口。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与人文交流。打造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的服务平台,加强与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研发合作。扩大国际人才交流,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合作,积极吸引留学生。加强与沿线国家友好城市的人文交流合作,开展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多领域合作,积极塑造人文交流品牌;强化“中国酒都”城市品牌营造,建设绿色生态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
专栏1:对内对外开放重点工程 |
1. 建立“远融近交”开放新通道。“远融”,即借助苏宿合作机制,融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在科技创新、产业对接、商务合作方面推进我市与苏南和上海在“双循环”中的合作。“近交”,一方面是深化宿迁与徐州、连云港、淮安在铁路、航运与空运方面的互联互通,便捷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融入全省“向海发展”的开放新格局;另一方面是主动加入南京都市圈,全方位推进与南京、合肥等核心城市的合作。 2. 擦亮“绿洽会”开放经济大品牌。把“绿洽会”打造成我市“四大平台一个论坛”,即“买全球”“卖全球”的重要平台、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企业境外投资的重要平台、产业分布查询的重要平台、商界精英和智库专家的重要论述。 3. 建立宿迁-苏州-霍尔果斯合作新模式。通过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苏宿工业园区成为霍尔果斯跨境贸易区的合作园区,延伸苏州自贸片区中欧卡航路线,探索宿迁作为内陆城市的开放之路。 |
(二)积极抢抓RCEP机遇
全面对接RCEP生效实施机遇,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范围深化与日韩、东盟、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持续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关注RCEP新领域,做好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等衔接工作。
对标RCEP海关程序,持续推进贸易便利化。全面推广预裁定和出口企业AEO认证9工作,采用信息技术,加速货物放行。落实24小时预约通关,易腐货物争取6小时内放行,助力货物贸易快速发展。推动纺织服装、塑料制品、机电等传统出口支柱产业利用区域累积规则,深化与东盟国家合作,优化区域供应链,提升出口竞争力。
加强原产地规则运用,优化亚太地区产业链布局。积极构建面向日韩的标准对接、创新集成、监管协同的产业链发展生态,继续强化与东盟产业配套、扩大市场合作。提升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应用率,助力企业用好用足RCEP原产地规则。积极推广“经核准出口商制度”,便捷企业拓展RCEP成员国市场。重视背对背原产地证明,鼓励龙头电商企业积极开展跨境物流与批发贸易。
加快服务业开放进程,全面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做好RCEP生效六年后中国服务贸易实施负面清单开放的各项准备,积极发展与RCEP成员方之间的服务贸易。探索引进现代商贸、健康养老、高端医疗、旅游休闲、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保障服务等各类生活消费型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开展服务贸易,做大做强物流、旅游、教育等传统服贸产业。注重金融服务、电信服务和专业服务的安全开放,积极开展各种互联网赋能的服务贸易。利用RCEP自然人流动的便利性,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推动国际合作科技研发。
聚焦投资规则研究,加大与RCEP成员国双向投资。关注重点领域,强化对日韩企业的吸引。探索建立国际产业开发园区和国际合作园区,建设中韩、中日创新产业园,引导境外企业集聚发展。扩大对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投资招引力度。鼓励企业拓展国际营销网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RCEP成员国设立境外企业,拓展营销网络。
深挖电子商务机遇,构建跨境电商苏北最强支点。支持跨境电商集聚发展,打造宿豫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坚持跨境电商特色发展,鼓励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建设一批纺织服装、家居用品、木制品等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商园区。重视跨境电商经营合规风险,加快建立符合RCEP数据流动规则的监管机制。实施电商企业“走出去”战略,发挥龙头电商平台企业的经验和优势,支持本地电商平台企业在RCEP其他成员方境内开展电子商务。服务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设立海外仓,积极创建综合保税区,有序发展保税展示交易等新业态。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锻造宿迁外贸企业软实力。帮助企业在RCEP成员国境内有效布局各类知识产权,高效获得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大企业自主品牌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外贸出口品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外贸主体和知名出口品牌。
(三)综合提升FTA10利用实效
加快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深化对我国已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的贯彻实施,综合利用FTA规则,重塑外经外贸格局。制定FTA国家经贸合作路线图,深挖东盟、日韩贸易机遇,开拓智利、哥斯达黎加等南美洲市场,引入瑞士、冰岛等高端投资,全方位激活FTA制度红利。
全力做好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11)生效对接准备。聚焦汽车(传统和新能源汽车)、运输和卫生设备生产以及化学品生产等全新市场准入领域,提前谋划布局,重点引入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盟国家的直接投资。鼓励本地企业以股权投资、并购、绿地投资等方式到欧洲投资。支持重点企业在欧洲设立离岸研发机构和孵化器。争取花木类、果蔬、粉丝等特色农产品进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开拓欧盟市场。
对标CAI、CPTPP12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压力测试。坚持以“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为引领,围绕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监管一致性、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中小企业、透明度和反腐败等议题进行压力测试,推动服务贸易、外贸新业态等探索,构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机制。
二、塑造国内区域联动新态势
(一)探索开放型经济南北合作新路径
加强南北区域协调。积极响应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合作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深化合作、大胆探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把深化南北合作与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与推动全省“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结合起来,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竞争,加快宿迁开放强市建设。
强化南北沟通机制建设。抓住“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机遇,完善南北共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共建制度,形成较为稳定和畅通的联系机制。继续发挥南北共建园区在全省排名前列的优势,总结南北合作共性经验,突出苏宿园区的成功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集成经验和制度政策。
探索南北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苏宿工业园区自贸区联动创新区的作用,高水平开展“一区多园”试点,探索南北共建园区在外省外市飞地经济的新模式。积极推行PPP园区开发模式,深化南北共建园区利益共享机制的改革探索。提高规划建设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推动合作园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打造南北合作“宿迁模式”,为新时代全国沿边、沿疆、东中西同步开放的新开放格局提供宿迁智慧。
推动现有南北产业园区提质升级。引入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新载体,围绕智能家电、智能电网、机电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方向,主动承接苏南及省外重大产业项目转移落户。强化创新引领,积极推动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依托苏宿南北挂钩,推动南北人才合作共建,探索两地在产业协同、资源共享、人才共用方面的有益举措,共享人才红利,为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智慧动力。
(二)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
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将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与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融为一体,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宿迁自身实际、具有鲜明特色的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之路。争取所有省级开发区成为江苏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推动自贸区和联动创新区各自优势深度叠加、创新功能有机融合,将联动创新区打造成为宿迁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同时以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为契机,重点以先进制造业培育为抓手,打造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支持以苏宿工业园区为主体的南北共建园区“1+5”联动发展,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全面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加快自贸片区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形成开发区和自贸片区的叠加优势,激发自身改革创新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政务服务从以服务供给者为中心向以服务接受者为中心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强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等领域自贸区经验的复制推广,提升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突出信用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先行先试,差异化探索制度创新。在深化“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等方面积极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创新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推行标准科学、监管规范、处罚有据、问责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优化资源空间布局,建立和完善“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推进机制,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提高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三)深度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
坚持以“走在苏北最前列”为要求,以“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区域创新创业高地”为目标定位,主动对接、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强化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耦合效应,推动宿迁建成内外双向开放的桥头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交汇点。
紧抓虹桥国际开放枢纽13建设重大机遇,谋划宿迁融入方案。高水平建设虹桥商务区的“宿迁城市客厅”,着力打造产业链、物流链、资金链、创新链、信息链等互联通道,前移宿迁与全球的链接点。发挥苏宿南北合作新优势,抢抓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北向拓展带战略机遇。主动作为,积极响应,全面融入昆山、太仓、相城、苏州工业园区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区建设,打造长三角北翼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
积极融入长三角协同创新网络,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区。深化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全面合作,推动联合创新中心、专业研究所和重大专项、国际研发社区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建设。加强与上海、苏南重大创新平台、高端创新资源对接,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助推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推动“生态大公园”价值化、经济化,把宿迁打造成长三角新消费目的地城市。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体制和支持方式,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探索实施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推动开发区建设开放新高地
(一)深度拓展开发区“增长极”新内涵
加快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区域经济重要增长点和开放重要阵地。按照《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紧抓经济发展、开放水平、创新驱动、生态集约与统筹协调,着力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主阵地定位。鼓励开发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升级,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围绕“6+3+X”制造业产业体系,强化企业招引、项目建设、要素配置、人才支撑,加大20条重点产业链培育力度。按照“千亿领航、百亿壮大、十亿升级、小微成长”思路,加快打造地标产业和优势企业。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膜材料等产业地标,持续提升中国酒都、新兴纺都、光伏之都等影响力。
凸显开发区创新引领示范作用。以开放创新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科技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力,以制度创新实现改革开放再出发,把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建成对内对外双向开放高地。鼓励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升级进位,支持有实力的园区创建省级、国家级开发区。强化资源节约利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开发区建设整体布局,实现产城人融合发展。
(二)全方位推进开发区集聚发展
探索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市开发区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科技创新、外资外贸、新经济新业态、高端人才向开发区集聚,全面激发开发区“增长极”效应。
打造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继续做大做强光伏新能源、高端纺织、膜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加快形成国家级重要生产基地。积极推动开发区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融合发展,健全完善研发设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展示交易、中介服务六大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增强要素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打造科技创新集聚区。推进开发区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科技企业成长的全生命周期,以孵化器为核心,向孵化器的前端和后端延伸,引导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一体化的科技企业孵化链条。加快培育创新主体,鼓励企业投资设立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改造为契机,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集聚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打造外资外贸集聚区。重点突破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等载体平台缺失等开放型经济发展瓶颈,助推宿迁对外贸易量质齐升。鼓励跨境电商、数字贸易、国际物流、知识产权等现代服务贸易发展。紧抓RCEP生效重大机遇、深挖中国FTA伙伴方投资潜力,关注跨国公司在华战略布局,聚焦20条产业链固链、补链、延链、强链,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以“引进来”促“走出去”,鼓励更多宿迁本地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
打造新经济新业态集聚区。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的新兴产业市场准入和行业监管模式。关注场景经济,构建多元化应用场景,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招引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总部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智能经济和分享经济持续壮大发展,引领新旧动能转换。
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区。主动融入市人才服务发展“五联五强”行动,完善高层次人才来宿迁创新创业的综合配套服务,鼓励企业加大培育蓝领人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战略决策人才,不断提升竞争力。支持开发区集聚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省双创人才、国家级人才项目等省级以上领军人才,全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三)聚力打造“宿迁特色”开发区营商环境
聚焦“全力建设全省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目标,以“宿迁最优营商环境”为标准,积极发挥南北共建园区溢出效应,学习对标上海、苏州等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加快复制推广江苏自贸试验区成功经验,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践。
更高水平完善开发区功能配套,不断夯实“宿迁最优营商环境”。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中心、产业链服务中心、专业化标准厂房、人才(员工)公寓等配套提升工程。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建立各级平台企业与相关专业机构深入合作的长效机制,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快速成长,满足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融资需求。综合服务提档更完善,坚持“项目为王”,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以产业链为核心,以企业全生命周期为抓手,健全常态化服务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智能建设速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推进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要素保障赋能更到位,加快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五大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步伐,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知识等创新要素加快向开发区集聚,构筑更多功能平台,完善创新生态,不断提升开发区的创新水平和综合实力。
(四)更大力度推动改革创新
探索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制度创新支撑开发区转型。以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为导向,在土地管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投融资等方面探索创新性制度安排,理顺管理体制,消除转型发展制度障碍,形成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推进合力。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加快管理机构和运营企业合理分离,实行企业化管理,以业绩为导向,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引导编制、岗位和资源向招商一线、服务一线倾斜。加快区域评估改革进程,强化成果应用,扩大改革成效。
加大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开发区市场主体活力。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应用、超级管理员制度、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事项赋权等重点改革项目,全面打响“宿迁速办”“宿迁帮办”“宿迁免费办”政务服务品牌。以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为契机,推动宿迁经济开发区、沭阳经开区、宿迁高新区在做好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基础上,推动开发区内商事登记便利化,明确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度,探索行业综合准营制度,放宽商事主体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深化重点改革事项,聚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突破。以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目标,健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突出抓好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让广大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全面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清理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保障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理性决策、自主发展。加快中小微企业帮办服务机构建设,组建专业团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设立、土地获取、施工许可证等方面的专业化帮办服务。
专栏2:开发区开放发展工程 |
1.更高水平推进双向开放。扩大投资自由。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构建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探索上市公司外资股东直接参与上市公司配售增发业务,支持外籍员工直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依托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长三角境外投资促进中心,对接境外经贸合作区、产能合作区,推进对外投资项目库、资金库、信息库的网络平台建设,构建相关合作机制,支持企业稳健“走出去”实施跨国经营。 2.更高层次推进开放创新。完善开放型创新生态系统,深化离岸孵化与国际技术转移、产业与技术育成、人才与项目引进等领域合作成果。着力引进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国际合作创新园区、海外创新机构。鼓励外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促进内外联动创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上市企业等培育行动。 3.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构建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构建服务于企业、项目、自然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与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相适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落实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推行标准科学、监管规范、处罚有据、问责有效的监管机制,在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责任追溯制度。 |
四、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
(一)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168”招商机制优势,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专业化运营”的招商格局。优化各级外商投资促进机构,加强与省驻国(境)外经贸代表机构建立挂钩联系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产业招商联盟和招商引资智库。突出专业招商,强化专业招商团队建设,优化工作绩效考评激励机制,组建一支“熟悉外语、精通产业、掌握政策、善于攻关、乐于奉献”的高素质招商引资专业队伍。探索更多借助市场化、专业化力量,积极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委托、委派等方式,加强与国内外优秀招商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推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构建招商信息平台,建设载体资源库和项目统筹信息库,统一调度我市招商载体资源和项目资源,实现招商资源效用最大化。探索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建立项目经理人制度,实现招商引资和“一站式”企业服务的一体化,对招商引资实行“一条龙”职责分工,明确各环节项目服务责任主体,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开工投产率。
(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
立足“6+3+X”制造业产业体系,进一步明晰产业链发展重点,编制重点投资产业目录和项目布局指导目录。全力引进一批具有一定国内外知名度、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扩大招商引资的产业升级效应、技术溢出效应。突出科技招商,加大科技型企业(项目)招引力度,壮大科技型企业梯队。
产业链精准招商。依托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核心,以重点配套企业为支撑,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推动“横向壮链、纵向延链”。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商力度,重点突破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链优势环节,大力培育化学纤维、纺织服装、晶硅光伏、动力电池、半固态成形制造、汽车及零部件、激光装备、智能家电、酿造(酒)、食品加工、畜禽和水产品精深加工、高端家居、绿色建材、膜材料、有机新材料、功能玻璃材料、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和大数据等20条产业链,形成布局合理、差异竞争和功能协调的产业生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借助酿造(酒)产业基础,推动打造江苏省酿造产业园。
大力开展资本招商。推广运用产业引导基金,联合国内外著名产业基金和行业龙头企业,实现更多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加快形成有效产业投资,实现优势产业集群成链发展。进一步完善北京、上海、深圳、西安、武汉、重庆及重点国家的驻点招商布局,延伸招商臂膀,大力引进标杆项目、龙头企业、总部企业和跨国公司,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经济。探索在上海、深圳等先进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和现代制造业共建合作区,建立反向飞地,加强对重特大工业产业项目的联合招商,加快落地集聚。全力推进专业机构招商,强化与外企总部机构、外资银行、会计事务所、知名咨询服务机构等部门联系合作。积极开展线上招商,变“面对面”招商为“屏对屏”洽谈,实现“零距离”交流。
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推动引资与引技、引智相结合,注重产学研整体引进,强化与国家级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吸引国内外大专院校、重点实验室、科研机构和知名企业研发中心在宿迁设立分支机构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大力吸引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战略科学家等国内外顶尖人才,做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集群。持续拓宽招才引智渠道,创新人才和企业合作模式,做好技术、人才供需的衔接和服务工作。
(三)全面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重点吸引先进制造业外商投资。立足“6+3+X”产业体系,紧盯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全面优化各开发区、开发园区招商资源配置,在空间布局、项目用地、载体设施、产业人才、发展资金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化配置,突出使用效率和投入效益。鼓励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产业链高端和技术创新环节作为引资重心,大力引进拥有先进技术的产业龙头型和旗舰型企业,促进宿迁制造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提升。
突出建链、补链、强链工作。鼓励外商特别是大型跨国公司将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的先进制造环节、工业设计和研发机构投资布局宿迁,促进外资集约化、高端化和链条化发展,加速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结合实际积极制定创新型总部经济发展支持政策,聚集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等创新型、研发型和供应链企业总部,形成以研发创新为核心的总部经济,保障总部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要素的科学配置。
(四)积极推动外资来源地多元化
充分利用RCEP、中欧全面投资协定机遇,从“产业互补、互利共赢”角度推动国际产业合作,拓展外资来源渠道,扩大欧盟、日韩外商直接投资的比例,采取产业链招商、并购招商和市场换投资等方式,招引更多欧盟企业,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进一步梳理在宿迁的日韩资产业链,建立与日韩龙头企业的常态化对话机制,对处于产业链和供应链重要环节的日韩企业实行精准招商,推动补链延链强链,不断弥补我市高端制造业领域产业链的空缺与不足,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RCEP投资规则研究,加大对RCEP成员国企业的招引力度。稳定外资主要来源地,继续强化港澳和台湾地区利用外资。
(五)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
围绕打造生态河蟹、园艺型花木、优质稻米、标准化果蔬、农牧循环型生猪和精深加工型肉禽六大百亿级产业,加大农业利用外资力度。强化精准招商,瞄准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以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力聚焦稳产保供能力、农业产业能级、品牌强农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升,加快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型升级,着力打造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主供应基地、新兴农产品加工制造基地、苏北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创优高地,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专栏3:招商引资质量提升工程 |
1. 完善招商引资机制。以新一轮科技革命为契机,以产业优化升级为目标,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以世界500强企业为重点招商对象,实行“负面清单和正向激励清单”相结合的项目招引制度,瞄准欧美发达国家引资、引技、引智,强化精准招商。引导更多外资投向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等产业。推动横向壮链、纵向延链,强化产业链、资金链、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深度融合,重点培育化学纤维、纺织服装、晶硅光伏、酿造(酒)、膜材料等融入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20条产业链。 2. 建立招商项目质量评估体系。重点从投资方(世界500强、央企、行业龙头企业、成长性强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强度、建设情况(开工快、建设快、投产快)、项目效益(产出与营收、税收贡献、产业带动、节能环保、科创、品牌)等方面形成一套标准化的评估体系,对项目引进进行科学评判。 3. 优先引进大型龙头项目。依托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实施产业链招商、并购招商、以商引商、以会招商、委托招商、驻点招商,尤其抓好产业龙头企业的引进,谋求招商引资质量的重大突破。 |
五、积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一)提升贸易发展质量和水平
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大力实施“宿贸迁云”工程,持续优化市场结构,深化与欧美等传统市场贸易合作,扩大与“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往来,拓展俄罗斯、东盟等新兴市场,充分利用RCEP、FTA等贸易协定,大力开拓我国FTA伙伴国市场。“十四五”期间,推动1000家次外贸企业参加各类境内外展会,力争实现我市90%以上出口实绩企业“上云”,“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占比达40%。
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围绕“千百亿”主导产业,加速推动机电装备、纺织服装、新材料等产业拓展新市场、创建国际品牌等,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带。推动化学纤维、纺织服装、建材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向高端化和精细化发展,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创新要素比重。进一步完善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机制,支持玻璃制品、纺织服装产业申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以基地建设带动出口产业发展。
推动品牌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以自主出口品牌为纽带,扩大出口规模。在现有35个“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品牌后备库”的基础上,对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自主出口品牌进行重点培育,积极申报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品牌。鼓励纺织服装、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特色产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进行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认证,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机构,建立售后服务体系,推动外贸向优质优价、优进优出转变。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品牌后备库”品牌50个以上。
(二)实现跨境电商跨越式发展
立足“苏北全面领先、全省具有特色”的发展定位,加快载体平台建设,培育跨境电商主体,构建更加契合宿迁实际的跨境电商生态圈,全面推动跨境电商发展。聚力打造电商名城,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新增企业100家以上,跨境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加快载体平台建设。全面推进跨境电商“两平台六体系”建设,以“六个一”为抓手,全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围绕“两核一区多园”的新格局,推动口岸物流核心区、保税功能核心区、综合型跨境电商承载区和多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园的建设;稳步推进海外仓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美国、欧盟、东盟等主销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等新兴市场,布局一批配套服务功能完善的公共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为外贸企业提供通关、仓储配送、营销展示、退换货和售后维修等服务。
强化主体引培。重点推动外贸企业升级跨境电商、电商企业转型跨境电商、大众创业深耕跨境电商、内贸企业拓展跨境电商和项目招引主攻跨境电商。加大跨境电商企业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国际物流集团、跨国支付平台等。推动传统外贸企业“触网”,大力推动纺织服装、智能家电、新型功能材料等传统外贸企业加入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增强创新发展新动力,集聚一批高端项目和新型项目,为跨境电商发展注入新活力。
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整合现有载体资源,充分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的力量,以跨境综合服务为核心,走一站式、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推动平台引进。在现有平台企业基础上,积极引进亚马逊、Ebay等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及其关联服务商。引进1-2家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较大的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企业,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创新中心和分拨中心,发展跨境电商总部经济。强化人才培养。全面推动长期、中期、短期人才培育计划,建立跨境电商“211”人才培训体系,年开展跨境电商培训20场以上,培养跨境电商人才1000人以上,带动跨境电商直接、间接从业人员10000人以上。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省内外院校合作,持续推进跨境电商人才孵化中心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跨境电商人才。强化政策引导。完善跨境电商综试区扶持资金等财政支持政策,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创新扶持内容,全面形成市县区政策叠加互补的政策支撑体系。
提高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平台与政府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邮政快递、金融等供应链服务。加快1210、9610、9710和9810等多种形态跨境电商监管模式落地。在综试区推广零售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统计”的通关模式,持续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改革,全面复制推广跨境电商出口退货监管措施,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依法合规的跨境电商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小额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
推广“产业+跨境电商”模式。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互联互动,打造“2+X”跨境电商出口产业链,重点推动我市纺织服装、家居用品两大优质产业“触网”出口,每个县区选择若干特色产业,支持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提升我市出口产业国际竞争力。建立跨境电商出口品牌梯度培育机制,鼓励纺织服装、农产品、食品、智能家电、绿色建材等特色产业,通过创立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打造海外品牌等,以产业带、产业集群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化经营,提升国际话语权,形成优势产业带动品牌发展、知名品牌推动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与产业协同发展。
(三)培育外贸增长新动能
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大力推动有条件的外贸企业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外贸综合服务深度融合跨境电商的新模式,助力传统的外贸生产型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整合解决跨境电商的物流、支付流、单据流和信息流等核心链条环节的问题。引进一批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对接洽谈,着力引进沿海开放地区全流程型龙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来宿开展业务,特别是争取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功能完善的龙头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宿设立公司,带动提升外贸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推动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应用跨境电商拓展国内外市场的引导和支持,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加快商业模式创新、拓展销售渠道、缩短流通环节。鼓励经营良好的跨境电商应用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数字商务企业。
推进外贸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机制,对现有省级外贸出口基地,明确其发展规划及考核管理奖惩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坚决执行对出口基地和基地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申创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鼓励各地区结合区域经济优势,根据不同产业特点,建立梯次递进的出口基地建设和培育机制。在省级外贸出口基地中,推动生产规模大、辐射面广、社会效益好的龙头外贸企业加速发展。
专栏4:贸易新业态培育工程 |
1. 深化“互联网+”。把握5G商用契机,加快探索“互联网+产业”、“互联网+服务”,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产业链建立数字化连接,顺应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推动外贸模式创新发展。 2. 推动“人工智能+”。依托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虚拟现实、移动支付、数字货币等前沿技术在商贸服务领域的应用与模式创新,培育一批商贸新业态。推进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服务外包转型升级。利用数字技术改进商务流程,培育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产业融合为主线的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商务企业。 3. 促进“开放平台+”。依托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平台,大量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保税备货、保税展示销售、进口商品直销、进口商品分装,“保税+实体新零售”等新业态发展。 4. 发展“综合服务+”。积极培育和引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并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链条、提升服务能级。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与跨境电商、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际营销网络融合发展。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代理报关+贸易结算+出口退税”、“跨境电商+国际物流+海外仓贸易”等跨界融合服务新模式。 |
(四)稳步扩大优质产品进口
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充分利用RCEP等区域贸易协定关税减免的有利条件和进博会等进口交易平台,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助推区内产业发展,提升企业创新力。运用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加快推动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加快跨境电商“1210”业务落地实施;大力发展O2O、“网购保税进口+实体”等新零售模式,推动形成以母婴、日用消费品等商品进口为主,辐射长三角北翼、淮海经济区的国际交易展示中心和进口商品区域集散中心。
专栏5:贸易竞争优势提升工程 |
1. 开展宿迁市外贸品牌建设和培育工程。培育出口品牌,加强技术创新和国际化经营,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和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产品出口。加大对获得政府质量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荣誉的奖励力度。积极发展“专精尖”外贸产业、培育“名特优”外贸产品,打响宿迁外贸品牌,推动外贸由数量向质量转变、由制造向创造转变、由产品向品牌转变。 2. 鼓励企业实现品牌“出海”。积极推动企业到海外目标城市建立海外营销机构,加快培育和建设一批境外名特优商品展销中心,扩大宿迁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实现自主品牌“出海”。利用友好城市、国际会议、重要展会等渠道,加大品牌的海外宣传力度,提高自主品牌的海外知名度和国际认可度,从而扩大宿迁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3. 引导外贸企业进行国际认证。积极推动外贸企业开展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先进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国际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和国际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对标达标,切实提升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 4. 积极引导外贸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支持引导外贸企业积极申请AEO认证,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海关企业AEO认证政策宣传。不定期举办座谈会或培训班,普及海关信用管理政策与认证标准、认证条件。通过对辖区内企业深入摸底,筛选一批信用良好、风险可控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精准帮扶指导,使更多的外贸企业获得AEO认证资质,以便其享受AEO互认国家和地区海关的通关便利,赢得竞争新优势。 |
六、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一)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
顺应制造业服务化和我国居民消费形态由实物消费加快向服务消费转变的趋势,抓住我国大幅放宽服务业外资准入限制的有利时机,扩大金融服务业的对内对外开放。支持依法依规设立民营银行、保险、证券、公募基金、持牌资产管理机构、理财子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依法依规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中外合资寿险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依法依规设立财产保险法人机构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引进有利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知识与信息服务业、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国际市场服务、会计审计法律等专业服务、培训咨询服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提升制造业服务化水平。支持外资进入现代商贸、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家庭服务和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服务的需求。支持国际优秀专业机构和资本进入智慧城市、医疗、教育和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高层次专业服务,丰富和提升城市功能。
(二)加快服务贸易发展
以宿迁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沭阳软件产业园等为载体平台,重点发展服务外包、信息技术及其他商业服务等新兴服务贸易。在运河宿迁港产业园现代物流集聚区、沭阳百盟物流产业园等省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整合各方资源,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服务贸易。依托龙王庙行宫文化旅游景区、骆马湖、大运河文化带、洪泽湖湿地等自然景观资源,打响“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韵名城”三大名片,发展旅游服务贸易。推动洋河Ici创意社区,打造区域总部性服务设计产业园区,实现区域内全产业链、全领域的创新服务设计产业一体化,助力区域产业升级,争取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建设成为省级、国家级“服务设计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开展文化创意服务贸易。推动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加快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多种应用场景的发展落地,聚焦数字创意、数字影视、动漫游戏、移动互联网应用、数字传媒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和支持发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数字内容企业。发展数字赋能流程外包等创新业务,推动ITO、BPO14数字化转型,加快提升服务外包和技术贸易数字化业务占比。推动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引入和拓展市场调研、研发设计、产品技术测试及后续技术支持、品牌建设、智能订单管理、数字仓储和供应链管理及优化等业务。进一步拓展建材、玻璃制品的检验检测业务和进口设备维修维护等服务贸易领域。
(三)大力发展金融服务贸易
围绕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各类金融机构招引,大力培育金融科技、科技保险、投资基金、互联网金融和消费金融等金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丰富与发展金融产业与业态体系。积极打造金融发展载体。加快洪泽湖路金融业集聚区和保险小镇等载体建设,着力完善载体承载功能,推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宿集聚发展。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基金。完善“政府引导、资本多元、市场运作和专业管理”的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投资基金集聚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创业、风险、产业和并购等股权投资基金,助推全市创新创业、实体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融资租赁等业务。支持企业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投资境外非贸易类实体项目。
(四)做大做强现代物流贸易
按照“一核五区多节点”的规划布局,继续推进一批重点物流园区和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围绕园区企业需求,从配套设施、运营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等方面强化支持,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围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大力发展公铁水多式联运,支持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平台搭建,构建高效物流体系,引领物流行业沿着标准化、智能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大力培育A级物流企业。积极推进物流资源整合,引导传统运输及物流服务企业开展采购代理、加工配送、储运分拨、连锁分销等现代物流业务,促进本土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加快实现“港港联动”,加快宿迁港、洋河站与周边水运、航空口岸、徐州国际陆港及淮安空港的全面合作,助推我市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推动宿迁港中心港三期、港口铁路专用线和洋河站货运提升工程建设,积极对接中欧班列,复制推广中欧卡航等新颖物流模式,做大集装箱、散货、件杂货物吞吐量,为全市生产企业提供环保、安全,便利、快捷,高效、价廉的物流运输通道。推进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大幅提升我市对外贸的综合服务功能,为更多的外贸企业在货物进出口上提供便利通关条件,更好的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依托宿迁港、保税物流中心和洋河站,创建具有国际营商环境竞争力的宿迁对外开放窗口和平台,力争创建一类口岸。鼓励物流企业参与供应链管理,推动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深度合作,引导产业物流与制造业基地协同发展。构建完善智能化城市配送体系。大力发展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特色物流,打造集交易、仓储、配送、中转、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物联网智慧物流集散中心,实现供需货运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
专栏6: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监管场所、口岸等创建工程 |
1. 申报宿迁综合保税区。把申报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综合保税区作为打造开放型经济新平台的头号工程,以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载体,积极申报宿迁综合保税区。成立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小组,加强与宿迁海关、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梳理综保区的申报条件,明确申报流程和审批要求,对照综保区设立的条件指标和评估体系进行自查。深入调研摸底,完善申报方案,做好综保区申报相关准备工作。加强与海关总署、省商务厅的沟通联络,争取得到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指导。 2. 申报宿迁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利用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引进国内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推动保税物流、线上线下展示(O2O)、国际分拨配送等多种跨境电商业态发展,打造汇聚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仓储、人才培育、公共服务、展览展示等在内的产业集聚区,推动形成以食品、日用消费品、家居用品等商品进口为主,辐射长三角北翼、淮海经济区的国际交易展示中心和进口商品区域集散中心。 3. 申创宿迁港开放口岸,打造“口岸物流核心区”。加快推进宿迁港开放口岸创建和建设,开通更多更优的外贸航线,加快发展港口进出口贸易。推动宿迁港中心港至洋河铁路专线、宿连航道建设,推动宿迁港与周边海港、陆港、空港“多港联动”发展,把宿迁港纳入淮海国际陆港建设“一港多点”总体规划,统筹推进“铁水联运”、“联运中转”等多式联运建设,打通与中欧班列、沿海港口、国际空港之间物流通道,支持创建更高层次开放平台,重点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带动纺织服装、机电装备、绿色建材、新型材料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
七、促进对外经济合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国际科技与人才合作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以开发区转型升级为契机,推动宿迁高新区等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国际一流园区。鼓励海外知名高校、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在宿迁设立研发机构或研发总部。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更高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含量的生产设计环节,使外资研发机构成为自主创新体系的组成部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参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加快推进“区域创新创业新高地”建设。
加强国际人才合作。鼓励外资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与我市企业开展技术交流、研发与销售合作。更好发挥高端人才引领作用,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海外企业来宿创新创业。鼓励重点企业在欧美创新要素密集的城市建设域外(离岸)创新中心及孵化器。鼓励相关企业在清华大学等国内创新资源密集地区设立飞地研发机构。推进国际技术转移合作与国际创新创业合作。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全面合作体系,打造多层次协同创新合作格局。
(二)鼓励企业开发海外战略资源
鼓励企业通过绿地投资、并购、工程承包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应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深度融入全球市场体系,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探索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政策、信息、资金、法律支持体系,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发挥行业组织和驻外机构积极作用,便利企业投资海外战略资源。增加境外获取资源的补助额度,给予效率优势明显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前期资金投入支持。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向发达国家投资获取技术、研发、品牌、质量、管理、文化等创造性战略资源。鼓励企业海外并购发达国家企业,采取渗透融合的策略,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积累竞争优势,实现二次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帮助企业降低跨国并购中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财务等风险,减少投资不确定性。
(三)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
不断拓展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建设路径。一是在国家、江苏省或宿迁市政府与外国政府官方合作背景下,建立政府间境外经贸合作区,引导企业海外直接投资。二是鼓励龙头企业海外建立经贸园区,为其他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也为东道国境内其他企业提供园区平台。三是由已经“走出去”企业以产业配套为目的,建立涵盖全产业链的境外工业园区。四是积极探索新型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在美国、欧洲、加拿大、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创新创业中心和离岸孵化器。
(四)推动优势产能高水平海外布局
聚焦国家鼓励的境外投资方向,鼓励发展“建工厂+建市场”模式,支持优势行业扩大境外生产经营。支持企业整合国际优质要素资源,积极参与境外并购,建立境外生产基地,设立境外研发机构、设计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融入全球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和跨国经营能力。鼓励企业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推动跨境物流支撑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建设海外仓、边境仓等物流设施。
发挥机电装备、绿色食品、高端纺织、光伏新能源、绿色家居和新材料六个主导产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X个先导产业,以及化学纤维、纺织服装、晶硅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医药、膜材料和大数据+等20条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以产业项目为支撑走出去。
培育企业国际承揽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境外工程项目和进行投标(议标),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取得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争取在“一带一路”承包工程领域获得更大市场份额。同时,引导企业拓展申报援外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参与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招标,争取国家援外成套项目总包工程,提升企业独立承揽国际工程的能力。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加快转型升级,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境外项目后续运营维护和技术服务,推进“建营一体化”,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输出装备、管理、技术和标准为方向,形成生产经营、资本经营和品牌经营相结合的总承包能力。
支持开展境外基础设施和重要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积极参与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新亚欧大陆桥、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走廊建设。
八、深化开放型经济制度建设
(一)健全外商投资服务机制
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顺应“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按照“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许可透明度和效率,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
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报告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监督检查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切实依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和项目工作服务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诉求,建立“一对一”服务保障机制,提升精准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外资企业获得感。
(二)提升要素流动便利化水平
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互联网+保税监管”“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等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方便企业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备案、进出口货物申报、加工贸易、外汇使用等相关业务。探索建立海关、口岸、运输、货代、仓储、银行、外汇管理等全链条信息可溯机制,推动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政府部门、各类企业间数据开放共享,打造国际贸易网络枢纽节点。合力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围绕通关、退税、外汇开展流程再造,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绿色通道”等业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坚持从市场主体出发,做到“减政、提效、降费”,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
提升资金流动便利化水平。深入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创新业务,扩大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试点规模,切实加强金融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贷款。鼓励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为真实合法的贸易结算提供优质服务。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商办理有关资金收付手续。
建立境外人才工作、居留、出入境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在自贸区联动创新发展区实行江苏省一体化的人才政策,实现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现代金融和高端服务等产业领域的人才互联互通,促进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区外的合理流动和交流。
(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
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更大力度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审批赋权集成、“互联网+监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协同、园区运行管理机制等改革,打造“宿迁速办”“宿迁免费办”“宿迁帮办”区域政务服务公共品牌,营造便捷高效、廉洁透明的政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引入国际通行的行业规范、管理标准和营商规则。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把公平公正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实现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业务咨询、政策推送、融资贷款预测、失信行为修复、线上培训、信用融资办理等一体化服务;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四)健全“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
依托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有关机构,设立“走出去”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和商务部、国际商会及其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对标国际高标准,提供包括信息资讯、会展及海外推广、商事法律、海外网络、贸易投资便利化、金融支持等六方面服务。完善“走出去”企业专业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咨询、市场开拓、资金筹集、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的支持。建立“走出去”战略合作联盟,推动“产融结合、央地合作、企企抱团”。加强中美经贸摩擦动态研究,开展RCEP贸易协定、中欧投资协定等新规则的宣讲活动,加强海外投资宣传和文化、法律等合规培训。明确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融资作用,重点支持项目和合作区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丰富和完善走出去公共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
九、完善全面开放治理体系
(一)优化开放型经济政策促进体系
形成独具宿迁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全方位、个性化的政策体系。强化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平台优势,重点围绕“全球开店、人才支撑、供应链服务、培育孵化、数字营销和合规发展”等跨境电商6大功能板块,全链条彻底打破政策瓶颈,实现“十四五”期间“1111”发展目标,全面打响“宿贸迁云·迁帆出海”品牌。
建立健全以“首个”为标准的开放型经济激励机制。采取依法合规的方式,对“首个”海外市场新国别的突破、“首个”外资新来源地的突破、“首个”新业态新领域的突破、“首个”投资新规模的突破、“首个”落户宿迁新品牌的突破等,给予适当鼓励引导,打造江苏北部开放经济的新高地。
系统优化外资利用政策。引导外资投向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领域。鼓励外资进入金融、养老、健康服务和科创研发等领域。鼓励企业以利润再投资、股权并购和外资投资性公司等方式投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重大基础设工程、城市开发、商业地产和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投资。
完善总部经济促进政策体系。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加大对跨国公司决策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推动跨国公司将生产装配基地向研发营销中心、关键零部件分拨配送中心和全球维修服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延伸。
鼓励通过“买全球”实现“卖全球”。深度对接上海进博会。支持先进技术装备进口,通过“买全球”实现“卖全球”。争取纺织服装产业申创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出口基地,并加快推动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为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出口基地打下基础。
着力解决开放经济板块不均衡。鼓励全市板块比学赶超,结对合作,实现泗洪、宿迁经开区、苏宿园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等开放经济较弱板块的质的飞跃。
(二)健全开放型经济预警与风险防范体系
健全“走出去”综合服务体系。依托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用好省商务厅“全程相伴”江苏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优化服务,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活动提供信息支持和咨询服务。
定期发布贸易投资国别环境报告。动态跟踪与我市经贸往来频繁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政策和海关程序的调整,关注各国重大政治风险、重大经济动荡、军事行动和敌对行为、疾病与疫情动态,关注技术性贸易壁垒等重要非关税壁垒。
加强贸易摩擦预警与应对。常态化开展公平贸易政策宣传和咨询,引导企业参加公平贸易专项培训、产业论坛、专题研讨等相关活动。建立应对贸易摩擦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指导重大突发贸易摩擦事件的处理。切实关注塑料薄膜、铝业、板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贸易救济案件。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应诉国际贸易争端,对积极参与贸易救济案件应诉的企业,给予专业法律帮助或予以适当费用补助。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引导企业用好出口(投资)信用保险政策,依法依规降低出口(投资)信用保险门槛,扩大小微企业出口(投资)信用保险覆盖面。探索建立海外投资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对外投资风险预警体系和应急事件处置机制建设试点。
第五章 “十四五”时期宿迁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商务、发改、工信、金融、海关等部门参加的宿迁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协同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确保规划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顺利实现。建立规划实施定期考核机制,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强化实时动态管理。建立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全面客观评价规划落实情况。
二、优化财税政策
集成财税政策,激活市场主体,支持各类开放平台转型升级,推动外贸提质增效。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和集中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突出保障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建设。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服务举措,持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积极推行退(免)税便利化、快速办理减免税手续等。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不断提高“走出去”的竞争力和“引进来”的吸引力,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完善基础设施
坚持超前谋划、战略布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加强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数据中心和智能计算中心等为核心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以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主的融合基础设施,重视发展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为核心的创新基础设施。夯实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强化现代能源设施保障,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设施支撑。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重点产业领域人才资源开发,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拥有较高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适应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人才队伍。构建更完善的人才政策体系,建立更加开放有效的人才工作和使用机制,搭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集聚平台,提供更加精细的人才服务保障,营造更优化的人才发展环境。
名 词 解 释
1. RCEP。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2021年11月2日,RCEP保管机构东盟秘书处发布通知,宣布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个非东盟成员国已正式提交核准书,达到协定生效门槛。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对上述十国开始生效。
2. 丝路贸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伟大倡议,并赋予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的明确定位。江苏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部署要求,特别是视察江苏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国际综合交通体系拓展、国际产能合作深化、“丝路贸易”促进、重点合作园区提升、人文交流品牌塑造等“五大计划”专项活动。其中,“丝路贸易”促进计划主要是指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加快跨境电商综合平台建设,推动中欧班列优化整合,着力优化贸易环境。
3. “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2015年8月,在中哈两国元首见证下,江苏省政府与哈萨克斯坦国有铁路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支持江苏企业赴“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投资合作。“霍尔果斯—东门”经济特区2011年11月设立,是哈萨克斯坦十大经济特区之一,距我国新疆霍尔果斯口岸15公里。特区规划占地45.92平方公里,包括无水港、物流园、工业区以及铁路换装站,目前已实现“三通一平”,招商引资全面展开。依据规划,占地129.8公顷的无水港是一大亮点,可提供列车转运、多式联运、拼货等多种服务,大大方便中国制造进入中亚、欧洲等市场。
4.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简称保B)。具有保税仓储、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业务、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等功能,同时享有保税、退税、免证等优惠政策。
5. 江苏中欧(亚)班列。2020年8月31日,江苏省国际货运班列有限公司成立,中欧班列“江苏号”作为江苏国际班列统一品牌,引领“江苏号”南京班列、“江苏号”徐州班列、“江苏号”连云港班列搭建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目前,主要开行线路有:江苏—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德国、土耳其等欧洲方向;江苏—蒙古、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五国;江苏—越南等东南亚地区;江苏—伊朗等中东沿线辐射区域,阿塞拜疆、格鲁吉亚等西亚地区。
6. 柬埔寨西港特区。全称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由红豆集团联合无锡华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柬埔寨国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是中柬唯一签订双边政府协定的国家级经贸合作区。特区规划面积11.13平方公里,一期以纺织服装、箱包皮具、木业制品等为主,二期将发挥临港优势,重点引入五金机械、建材家居、精细化工等产业。全部建成后,将形成300家企业入驻,8-10万人就业,配套功能齐全的生态化样板园区。
7. 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位于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哈利法工业区内,毗邻哈利法港,规划总面积12.2平方公里,是落实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合作项目,由江苏省海外合作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运营管理。目前,示范园开发面积达1200亩,首批入园企业已启动建设。示范园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为全国首家“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
8. 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简称东方工业园,位于埃塞俄比亚杜卡姆市,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国内投资主体为江苏永元投资有限公司。东方工业园于2007年11月中标中国商务部境外经贸合作区,2015年4月正式成为中国财政部和商务部确认的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已成为埃塞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示范项目,重点发展纺织、皮革、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机电产业,为中国中小企业抱团“走出去”提供新的发展平台。
9. AEO认证。即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世界海关组织(WCO)《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凡是经过AEO认证的企业在成员国海关通关时,可享受通关便利,我国鼓励企业进行AEO 认证。
10. FTA。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的英文缩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缔约方之间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11. CAI。《中欧全面投资协定》(The 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的英文缩写。2020年12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同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马克龙、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举行视频会晤,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2021年5月20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冻结中欧投资协定的议案。
12. 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的英文简称。2018年12月30日,CPTPP正式生效。2021年9月16日,中国正式提出申请加入CPTPP。2021年11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四届进博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强调中国将深度参与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加入CPTPP。
13. 虹桥国际开放枢纽。2021年2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按照方案,到2035年,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全面建成,成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升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的重要载体。重点构建“一核两带”功能布局,“一核”是上海虹桥商务区,面积为151平方公里,主要承担国际化中央商务区、国际贸易中心新平台和综合交通枢纽等功能;“两带”是以虹桥商务区为起点延伸的北向拓展带和南向拓展带,北向拓展带包括虹桥—长宁—嘉定—昆山—太仓—相城—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打造中央商务协作区、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区、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拓展区;南向拓展带包括虹桥—闵行—松江—金山—平湖—南湖—海盐—海宁,重点打造具有文化特色和旅游功能的国际商务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区、江海河空铁联运新平台。
14. ITO、BPO。均为服务外包的业务类型。ITO即信息技术外包(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指企业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而将其IT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公司。BPO即业务流程外包(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指企业检查业务流程以及相应的职能部门,将这些流程或职能外包给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对这些流程进行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