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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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索引号 bgs/2018-00015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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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条  为保障新闻发布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成立局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由朱长途任组长,于德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对外称宿迁市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为非建制机构。黄卫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完成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有关商务工作方面的新闻发布任务;审批本局新闻发布的方式、内容和口径,决定是否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否由局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向办公室提供部门工作需要发布的新闻信息和重要政策;归口管理各新闻媒体采访、调查以及接待事项。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及时分析全市商务工作形势,贴近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重大问题,起草新闻发布内容,拟定发布计划,送审新闻发布稿,安排新闻发布会具体事项等。 

2、跟踪掌握各新闻媒体对我市商务工作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分析舆情,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及时收集各单位提供的新闻信息和发布内容。 

4、负责新闻发布会的召集、组织和通稿的拟定。 

5、承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布置的任务。 

6、统一接待或安排各新闻媒体到商务系统的采访或调查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担任,根据授权,新闻发言人代表市人社局定点、定人、开放式发布新闻。 

1、新闻发言人负责市人社局的新闻发布工作。受局党组委托,代表局党组向新闻媒体发布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和重大事项,通过公布有关信息与公众实现顺畅高效的沟通。 

2、新闻发言人根据需要可主持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回答有关提问,就人社局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并接受记者采访。 

3、新闻发言人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或回答记者提问,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不得随意更改发布会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新闻。 

第三章  新闻发布场所 

第六条  商务局新闻发布场所为九楼会议室。 

第四章  新闻发布形式、内容 

第七条  商务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采取不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发通稿。 

第八条  发布的主要内容: 

1、全市商务工作中重要决定、重大决策、主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2、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普遍关心,并需要正面回答的热点问题。 

3、全市商务工作中重大行动部署、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5、其它需要及时发布事项。 

第九条  综合性新闻发布稿由办公室起草,送新闻发言人领导组长审定后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涉及各业务工作的新闻发布稿由所属的业务部门起草,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发布。 

第十条  新闻发布一般由市局新闻发言人发布;内容重要,影响广泛的事项,由分管局领导发布;内容特别重要,影响特别广泛的事项,由局长发布或报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五章  新闻发布的程序 

第十一条  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五天前,将拟发布的内容、出席新闻发布会人员的意见报局新闻发言人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  局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的三天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将拟发布的内容、出席新闻发布会人员的意见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审批。 

第十三条  新闻发布内容涉及的相关单位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十天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第十四条  有突发、重大事件发生,或有重大政策出台,需立即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的,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将拟发布的内容、出席新闻发布会人员的意见及时报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特批。 

第十五条  局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接到报告随后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的,即时将拟发布的内容、出席新闻发布会人员的意见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审批。 

第十六条  若以发通稿的方式发布新闻,局相关单位、部门在发通稿的前五天将书面材料报至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第六章  纪律及责任 

第十七条  新闻发言人及其他出席人员在出席新闻发布会之前,应提前熟悉背景材料,统一口径。 

第十八条  参加新闻发布会筹备、组织、安排的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自任务。 

第十九条  新闻发言人衣着应庄重、得体,谈吐自然、大方,使用普通话。回答媒体提问时,做到自然而不随意,灵活但不夸张,语言流畅不带虚词,牢记永不言、绝不说假八个字。 

第二十条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相应职责,导致新闻发布会不能如期顺利进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必须重新审批。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局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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