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沭阳县商务局申请,江苏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加油站母、子站搬迁,根据《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注销江苏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沭阳加油站母、子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证书第2023130420/2023130421号)。
现予以公告。
宿迁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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