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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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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局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在巩固拓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强化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按照《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组织参加市举办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日常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系统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深入企业一线宣讲,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百团进百万企业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大讨论等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重要内容,推进安全宣传进商贸服务企业全覆盖。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项重点事项清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风险,严格安全责任追究。五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在相关行业和地区推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要求用好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参加应急救援和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安全监管干部适时表彰奖励。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市商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中必须列入安全生产履职内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领导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用好警示提示、巡查督导、约谈通报等手段,将《宿迁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宿办〔201963号)落到实处。

(二)切实履行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宿迁市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宿编〔202060号),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巡查,落实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履职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无缝衔接。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宿办发〔202039号),深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实现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建立健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突出企业负责人等重点,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指导企业规范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领导责任不变、工作专班不撤、督导机制不改,持续抓好一年小灶发现问题的深化整改,推广复制典型经验做法,在深化巩固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等方面成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宿迁市委办公室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宿办发〔202112号),聚焦重大风险、聚焦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特别是市级层面和重点行业领域任务,全力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推进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动三年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二)深入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督促使用危化品(燃气)餐饮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强化行业安全用气宣传培训;通过街道乡镇上门摸排等手段,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督促商户与正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督促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督促餐饮场所建立安全用气台账,接受公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敏感场所火灾防控。与相关部门协同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其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除融资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行业以及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市商务局主办的各种展会和招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承办方和各参展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措施。

(四)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走私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成品油、成品油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全方位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线索摸排和整治工作。立足打网络、堵渠道,跟踪线索,深挖源头,严厉打击成品油地下非法经营市场,根除成品油非法经营利益链条。加快推进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建设,建立成品油市场大数据管理机制。与相关部门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对重大非法经营线索,集中研判、联合查办、跟踪督办,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和环境治理。

(五)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突出改变用途用作饭店、宾馆、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按照要求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会同相关部门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县、乡镇、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帐,实行销号管理。

(六)扎实推进经开区安全专项整治。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开发区加快淘汰低端落后、高风险、高污染和高耗能的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夯实安全基础。年度完成经济开发区安全风险评估不少于2家,建成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不少于2个。

(七)持续抓好危险废物等排查整治。督促产废单位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八)常态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复工复产、夏季高温等关键节点,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针对性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

四、巩固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社区宣传栏等线上线下资源,抓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典型经验和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不断培育安全文化。广泛开展安全应急科普系列活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参与组织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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