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商务局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民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宿政发〔2024〕57号)和省商务厅等14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苏商流通〔2024〕236号)要求,在全市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促进扩大消费规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多方联动、资源整合,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牵引,畅通循环路径,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和家装厨卫“焕新”,着力形成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内生动力和规模效应,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2024年,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9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实现家电更新超35万台;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约两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实现家电更新超200万台。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实施汽车以旧换新
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汽车消费循环堵点,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
1.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落实商务部等7部委《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和省商务厅有关要求,利用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市各功能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多方联动促进消费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多措并举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扩大汽车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措施。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联动各方资源,开展汽车惠民换新消费季等活动。推动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让利、旧车折价置换等方式,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推动金融机构结合贷款投放政策,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及还款期限方面,推出更加优惠便民的举措。积极争取中央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资金,提升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定期公布全市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分支机构名单,合理布局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推动回收拆解企业上门收车,指导回收拆解企业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便捷办理报废注销业务。组织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行为。(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汽车流通消费便利化多样化。鼓励各县区出台支持政策,完善充(换)电、共享充电、智慧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支持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房车露营等行业规范发展,促进汽车从交通工具向生活空间转变。指导符合要求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加强二手车经销企业及交易市场备案管理,推动二手车流通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引导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二手置换业务,利用信息服务系统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推动交易发票电子化,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二手车登记“跨省通办”、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等政策措施。(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宿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推动家电换“智”,以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为重点,以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为支撑,加强产供销、上下游、政银企、线上下协同联动,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加快释放家电以旧换新市场潜力。
5.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鼓励各地采取“政府支持、协会牵头、厂家让利、卖家补贴”等措施,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动我市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充分利用终端渠道优势,全链条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推广“售新+回收”模式,采取换新补贴、厂家让利、满减打折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加快淘汰老旧家电产品,积极换购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动员我市商超百货、家电零售等企业参加全省“苏新消费·销售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嗨在宿迁·销售竞赛活动”,对中心城市限上纳统家电销售企业,在实现销售额同比正增长的前提下,对年度销售额前10名优胜企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补。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引导家电生产、销售、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主动公示无理由退货规则,组织开展售后服务进社区、进商场、进平台活动,营造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费环境。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扩大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推动全省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参与企业,加大在我市门店的投入和宣传力度,丰富商品品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购买符合条件家电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价格立减优惠。2024年,面向中心城市限上纳统家电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组织发放2500万元家电产品消费券,持续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升级,加快推动以旧换新,以后年度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和发放额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出台差异化的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政策。(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税收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活动,深化银企合作,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消费、服务和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积极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等相关税收政策及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健全废旧家电循环利用链条。积极培育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力争每个县区重点培育1家。推动各县区持续完善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分拣中心三级回收网络,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以车代库”等回收模式,进一步完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督促回收企业将废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的拆解企业,加强废旧家电拆解环境管理。鼓励有条件县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互联网+二手”等经营模式。(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行动
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切入点,升级家装厨卫消费品,培育绿色智能家居消费新增长点,持续释放家居“焕新”消费潜力。
9.丰富家装厨卫消费场景。引导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打造集智能家居、客厅、卧室、书房等各种场景于一体的体验店。推动样板间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拓展场景化、沉浸式的消费体验,为消费者体验绿色、健康、智能家居设计和产品提供便利。组织开展“赛、展、演、销”一体的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加快建设专业化、职业化家居从业人员队伍。在推进老旧小区出新改造中,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对厨房、卫生间进行装修改造,鼓励推广装配化装修、菜单式“厨卫换新”。(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大惠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灶具、智慧厨房、智能康养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支持家装企业、行业协会和有关机构举办家居消费季、家装展销会等促消费活动,引导销售企业加大家装厨卫产品优惠让利力度。推动将旧房装修、厨卫改造等列入适老化改造项目清单。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升级消费。(市商务局、市民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家装厨卫消费便利化水平。推行《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动工厂化生产装配式安装的相关部品部件在家庭装修改造中的应用。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居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快培育一批质量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服务质量好、市场影响大的家居产业“宿迁精品”“江苏精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家居消费价格监管,评选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宿迁海关、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上下联动,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严防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发生,让消费者感受到“真金白银”的优惠。自然资源部门要统筹布局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公安交管部门要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
(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嗨在宿迁”主题促消费活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系列宣传。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商平台、服务窗口、咨询热线等渠道,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和覆盖面。对汽车、家电等消费品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加强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营造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2024年宿迁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活动计划
附件
2024年宿迁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活动计划
序 号 |
活动名称 |
实施时间 |
推进举措 |
责任单位 |
一、加快实施汽车以旧换新 |
||||
1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推广工作 |
6-12月 |
1.开展政策培训。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集中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扩大宣传力度,规范政策执行。 2.开展“五进”宣传。走进社区、企业、平台、机构、展会,充分发挥媒体、平台等优势,持续宣传推广政策举措、消费者体验等内容,不断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 |
市商务局 市广电总台 宿迁日报社 |
2 |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审核 |
6-12月 |
1.做好补贴申报受理、资料审核、资金管理、注销登记等工作。 2.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进展情况统计监测。 3.指导监督报废车回收资质企业规范管理,便利车主交售报废车。 |
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
3 |
推动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惠民换新消费系列活动 |
6-12月 |
1.结合端午、国庆等节庆日,推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汽车促销系列活动,通过发放置换补贴,运用打折让利、购车赠礼、延保服务等方式,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2.推动金融机构结合贷款投放政策,在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利率及还款期限方面,推出更加优惠便民的举措。 |
市商务局 宿迁日报社 |
序 号 |
活动名称 |
实施时间 |
推进举措 |
责任单位 |
二、统筹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
||||
4 |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解读宣传 |
6月 |
1.用好线上平台。在宿迁发布、速新闻、宿迁商务等采用“一图读懂”动漫图文方式全面解读。 2.主题采访宣传。邀请市级媒体到部分家电销售企业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氛围。 3.政企银促消费政策和活动发布。市商务局、市有关金融机构、家电销售企业发布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和金融支持。 |
市商务局 市广电总台 宿迁日报社 |
5 |
举办“嗨在宿迁”夏季促消费系列活动 |
6-9月 |
1.市商务局发布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安排及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措施。 2.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发布以旧换新等相关促消费活动。 3.市有关金融机构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政策支持。 4.重点企业(汽车、家电企业代表)发布夏季重点促销活动计划。 5.为“苏新消费 销售竞赛”获奖企业(包括汽车、家电企业)颁奖。 |
市商务局 宿迁日报社
|
6 |
发放家电产品消费券 |
7-12月 |
1.2024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面向中心城市限上纳统家电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组织发放家电产品消费券等形式,持续推动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升级。 |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
7 |
推动企业参加全省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以旧换新专项活动 |
8-12月 |
推动全省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参与企业,加大在我市门店的投入和宣传力度,丰富商品品类,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购买符合条件家电产品的消费者给予价格立减优惠。 |
市商务局 |
8 |
开展家电销售企业销售竞赛活动 |
6-12月 |
对中心城市限上纳统家电销售企业,在实现销售额同比正增长的前提下,对年度销售额前10名优胜企业,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每家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
9 |
推动家电销售企业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 |
6-12月 |
1.推动我市家电销售企业采取换新补贴、厂家让利、满减打折等方式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 2.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消费、服务和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 |
市商务局 市供销总社 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 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 |
序 号 |
活动名称 |
实施时间 |
推进举措 |
责任单位 |
三、实施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行动 |
||||
10 |
开展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促消费系列活动 |
6-12月 |
1.鼓励家装企业、行业协会和有关机构举办家居消费季、家装展销等促消费活动。 2.引导生产和销售企业建立消费者体验中心,打造集智能家居、客厅、卧室、书房等各种场景于一体的体验店。 |
市商务局
|
11 |
推动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 |
6-12月 |
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鼓励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居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 |
市住建局 市商务局
|
12 |
营造良好家居市场环境 |
6-12月 |
培育家居产业“宿迁精品”“江苏精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家居消费价格监管。评选诚信经营企业典型案例,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