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商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宿迁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928/2024-00234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4-07-25
文号 宿商发〔2024〕55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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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市商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宿迁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宿迁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商务局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宿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宿迁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4725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江苏省商务厅等9 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商流通〔2024221 号)要求,着力健全我市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体系,畅通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释放家电家具消费潜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探索、以点带面,加快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力争2024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0%,实现家电更新超35万台;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累计实现家电更新超200万台,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升,家电家具更新消费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布局回收网络体系

1.合理规划回收网络体系。推动各地按照方便城乡居民交售废旧家电家具原则,结合辖区人口、用地、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组织编制符合本地实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统筹考虑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县(区)分拣中心三级网点布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点站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从源头投放、收运系统、末端处置三个环节统筹规划。(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健全回收站点设施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家居临时存放、家装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通过新建、改造或共建共享等方式,完善社区回收自助交投点、街道中转站等固定回收站点。依托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等基层网点,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通过新建或收购等方式,将网络空白和薄弱地区的社会回收站点、个体经营者等纳入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覆盖面。(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设绿色分拣中心。依据《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2021),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要求,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建设符合标准的绿色分拣中心,引导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精细化分拣加工能力,加强信息化管理效能水平。有计划推动现有分拣中心实施升级改造,提升专业化分类收运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回收主体

4.支持回收企业做强做大。培育或招引有一定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能力的大型企业,有效赋能较为分散的前端回收主体。推动家电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利用送新、拆旧、安装等开展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鼓励家电家具回收企业直接进街道、进社区、进小区提供回收服务。围绕整合企业渠道优势,培育壮大区域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加强与中再生、省物联集团合作,结合自身优势,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合作、出资入股等形式,培育一批技术比较先进、管理运营比较规范、创新能力比较突出、引领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扩大回收规模。推动家电销售与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依托自身销售维修服务网络,加强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拆解企业的合作, 科学设定年度回收量目标并完成目标任务。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充分发挥物流配送渠道优势,通过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和家电下乡等活动,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便民服务。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境的原则,做好项目环评审批帮办服务,引导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企业进园区、进基地,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通过自建、合作、加盟、开放办社等方式,整合基层供销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现有的仓储、土地、厂房等闲置资源,加快在重点乡镇(街道)布局建设一批中转站,开展集中存储、初步分拣等业务,畅通回收利用渠道,提高回收转运效率。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推动家电销售企业、电商平台等与家电家具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支持家电家具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补贴、满减、满赠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持续加大废旧家电回收力度。引导全市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的市场化合作,积极落实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激发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发展多种回收模式

7.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完善互联网+废旧物资产业链条,通过建立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服务机制,加快互联网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深度融合。鼓励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PC端、APP应用、微信小程序等互联网回收经营模式,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回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物流服务平台和回收网络,稳步推进智能回收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供回收便利化服务。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家电家具销售企业定期上门回收废旧家电家具。支持信誉好、服务优、规模大的回收企业与县(区)、街道建立合作关系,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回收企业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等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方式,定点定时在不具备条件设置固定回收点的街道、社区回收废旧家电家具,实现废旧家电家具即收即走。(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公物仓”建设落实《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持续推进全市公物仓“1+N”建设,明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低效闲置的可调剂资产等纳入公物仓管理。建设线下实体仓,归集各部门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办公设施,搭建线上虚拟仓,录入市、县(区)、乡镇三级可调剂共享资产信息,各单位、部门可以线上信息发布、申请调剂。鼓励回收企业与生产、销售企业等加强合作,推动废旧家电家具便捷回收。(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规范回收分类处理

10.促进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处理。督促回收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将废旧家电交售给有资质的拆解企业。督促拆解企业规范拆解废旧家电,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落实《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每两年公开采购确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市直单位、部门通过入围企业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减少处置环节环境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促进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流通以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为抓手,把家电回收纳入“无废城市”建设通盘考虑,做好规划设计,积极招引上下游企业,把家电循环作为重点发展产业,坚持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企业自愿、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交易模式,提高再生资源市场交易的便捷度、透明度和灵活度。在综合性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建设家电家具等二手商品交易专区,加强行政指导,规范二手家电家具流通秩序。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在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将二手家电家具回收、翻新、维修、租赁、寄卖等服务纳入便民范围。(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构建回收保障措施

12.健全标准体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指导回收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从严规范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营造安全稳定回收环境。指导行业协会、重点回收企业主导或参与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分类分级标准、设施技术标准和运营管理标准制(修)订。引导我市重点回收企业率先实施标准规范,开展等级回收站点和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强化要素保障统筹用好相关资金和政策,引导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投融资力度,支持回收企业参加绿色融资主体认定评价。优化宿易贷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金融监管总局宿迁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宿迁市分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深化执法监管。加强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场所的监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环保不达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或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督促二手流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明确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工作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本《方案》的实施。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地要建立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机关事务、城管供销合作等单位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地区特点,细化落实举措,统筹工作推进。

(三)强化宣传推广。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公众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认识。对照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典型企业。要突出家电使用年限标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安全使用家电和节能环保意识,及时淘汰老旧家电,规范交售废旧家电,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社会氛围。